論壇風格切換切換到寬版
  • 12760閱讀
  • 27回復

道歉啟事:本人公開向王勝偉道歉 [復制鏈接]

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離線jockson70144
用戶UID
8087
性別
男生
發帖
30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0樓 發表于: 2009-03-11
用戶被禁言,該主題自動屏蔽!
離線v00113
用戶UID
14124
性別
不詳
發帖
35
魔幣
0
積分
33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台北市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1樓 發表于: 2009-03-11
引用第9樓summer于2009-03-11 20:08發表的  : 14Xqn8uOW  
這一看就知道是故意設局毀損他人名譽 kW2sY^Rg  
這篇根本不能算是道歉
6CV* Z\b  
TTeH `  
恩! RJL2J]*S  
我也是這麼覺得...
離線jockson70144
用戶UID
8087
性別
男生
發帖
30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2樓 發表于: 2009-03-12
用戶被禁言,該主題自動屏蔽!
離線chrisus0221
用戶UID
10280
性別
不詳
發帖
38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3樓 發表于: 2009-03-12
基本上他也不算散播呀,他是打在他的無名,並無公開 D8inB+/-  
!S^AgZ~  
這個部份就要詳問律師的,因為這樣就算散播的話,無名有放A圖,a漫,a影片的,通通都可以被罰了
離線eggmagic

用戶UID
14660
性別
不詳
發帖
340
魔幣
0
積分
5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澎湖
擅長領域
研究舞台魔術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4樓 發表于: 2009-03-12
引用第13樓chrisus0221于2009-03-12 11:37發表的  : Q;[,Q~c[u  
基本上他也不算散播呀,他是打在他的無名,並無公開
這個部份就要詳問律師的,因為這樣就算散播的話,無名有放A圖,a漫,a影片的,通通都可以被罰了
1e(E:_t  
無名不可能放a片a圖之類的,你在搞笑嗎?
離線leonardo
用戶UID
10808
性別
不詳
發帖
91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close up magic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5樓 發表于: 2009-03-12
我想說的是 7R`M,u~f2^  
12,13樓的不懂法律別亂鼓吹 H(R1o~  
這種狀況躺著打某人都會贏 GS0;bI4ay  
就算內容屬實 6 )Hwt_b  
就公然侮辱也是一定跑不了
離線jackey7195
用戶UID
6812
性別
男生
發帖
475
魔幣
0
積分
13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6樓 發表于: 2009-03-12
引用第15樓leonardo于2009-03-12 18:32發表的  : "JVkVp[5D+  
我想說的是 `NnUyQ;T  
12,13樓的不懂法律別亂鼓吹 e&simX;W  
這種狀況躺著打某人都會贏 ;o^eC!:/%  
就算內容屬實 o 4`hY/<t  
就公然侮辱也是一定跑不了
c]$i\i#  
;,$NAejgd  
其實內容屬實的話,無法告公然侮辱罪 P<PJ)>  
k >F'ypm  
我也是看之前看新聞才發現的 m`IC6*  
+awW3^1Ed  
故事內容大約是 @PN#p"KaT  
,R'@%,/  
有一對夫妻離婚了 R? ,an2  
_wC3kAO  
後來那個男的和公司的女祕書稿在一起(秘書已婚) s8QM ewU  
d_AK `wR  
被他前妻發現了,他前妻就大量公開她們的照片等等 Q~814P8]  
@.osJ}FxA  
還在公司網站、佈告欄等公佈 +!k&Yje  
`sUZuWL_  
這時男生要告他前妻公然侮辱結果不成立 K\>tA)IPSV  
N8!cO[3Oh  
因為它的所作所為是事實,他前妻不過是再說明一件事實而已@@a 3Vsc 9B"w  
XUM!Qv  
不過可以告的是觸犯隱私權  好像是這樣吧@@a
離線jockson70144
用戶UID
8087
性別
男生
發帖
30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7樓 發表于: 2009-03-13
用戶被禁言,該主題自動屏蔽!
離線leonardo
用戶UID
10808
性別
不詳
發帖
91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close up magic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8樓 發表于: 2009-03-13
我所謂的告公然侮辱是說 5 elw~u  
網誌裡 E_Im^a  
所罵的那些粗口 7x#Ckep:I  
這些都可以構成的 D Gr> 2  
所以大家還是別亂鼓吹了 LL]zT H0  
太危險
離線chrisus0221
用戶UID
10280
性別
不詳
發帖
38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9樓 發表于: 2009-03-13
我是說我認為不是在他的留言區發言的話,不會構成公然這個要件 if}-_E<F  
|w_7_J2  
自已的心事發言在自已的地方,有何不可。 +IrLDsd  
=2[7 E  
希望有真的懂法的出來說明一下,如何的條件下才算犯法 0="%Y ^N  
GRGzP&}@  
因為我覺得就只是在我自已的網誌,罵了誰一下。我就犯法了嗎,我覺得有誇張到
快速回復
限100 字節
請遵守會員條款及網路禮節
 
上一個 下一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