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罵人告人,依法辦理!謝謝指教 [復制鏈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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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線djjohnny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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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樓主  發表于: 2009-03-13
最近看到大家在討論某事件非常精彩,發現其實法律知識還滿缺乏的,所以特開一篇文章, 希望大多多保 Q nqU!6k@  
護自己,另外也讓你們具備罵人與告人的基本素養,不要人家隨便威嚇就嚇的屁滾尿流,也不要一時衝動 G r;~P*  
就誤觸法網! (A*r&Ak[  
"Rp]2'?  
^JMSe-  
首先來個名詞解釋,關於幹譙別人最常聽到的是兩個專有名詞是公然侮辱與誹謗,其實這兩個概念很像:    N>Pufr  
\g}FoN&  
公然侮辱:沒有指出具體事實,而公然對他人表示輕蔑,這種行為使人難堪,足以貶損他人 在社會   @zJ#16V i  
上的地位。例如大罵幹x娘,這不是事實吧!除非你真的......是他爸,又或者當眾對人丟大便、比中指。 EN%Xs578  
   CFh&z^]PR  
誹謗:意圖散佈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。例如講xxx是同性戀、或是某人有通姦。 Te#wU e-|  
'g a1SbA]  
IfZaK([  
有了上述概念之後,我們可以稍微瞭解。公然侮辱的成立條件必須要有公然汙辱,大家不要以為我在 +Hb6j02#  
笑仔,這非常重要!因為大家往往會忽略網路blog、論壇算是公然的領域,msn就很複雜,私談不算公然、 ~QsQ7SAs  
但如果在網咖或圖書館就可能是公然,在你的狀態顯示也算公然。大致上在網路發表言論都有可能是公然 ?mt$c6-  
的範圍。 Ffm Q$>S  
B!le=V,@,  
NoJo-vo*  
誹謗的條件就是散佈於眾事實的傳述,像po在網路上就算散佈於眾。事實的傳述就是如果是事實則不罰, >~$ S!  
也就是你講xxx你沒老二,如果xxx是女的,他說要告你誹謗,你可以跟他說來告我阿!另外,如果是可受公 .6 E7 R  
評之事,你做適當的評論也算是免責條件,像之前xxxx在電視破解魔術,你說他真沒品 、沒有職業道德, ++13m*fA  
這是可以讓大家來評論的,不構成誹謗。另外還有一個重要概念,誹謗對於公眾人物的認定比一般民眾來的
A_%}kt (6  
,譬如你講劉德華是gay,即便你講的不是事實,如果劉德華不能證明你有實際惡意,實際惡意的證明很 J 6 S  
困難,所以他也不能告你 NG_O I*|~  
]~(Ipz2NP  
法律雖然是這樣規定,但是現實生活還是會有很多狀況,甚至有些關於價值觀的問題就要看由法官依具體情形 g-%uw[pf  
來判斷。 ii*Ty!Sa  
<!zItFMD[m  
+WwQ!vWWd  
另外看到有人說無名有什麼a圖、色情影片什麼的,基本上應該都是三點不露,如果你有po露點而且沒鎖起來 -c=IO(B/  
的話,警察一般是會用兒童少年福利法去辦你(聊天室公開說網路援交也是用這個法),會讓你有這種錯覺應 7@vc Qv kC  
該是你看到都是清涼照,不然就露點但你剛好有密碼。 所以破解方法就是不要公開啦,你加密或是密談這些網 ryx<^q  
路警察就沒有抓你的正當性。 d~| qx  
^D B0C  
_}!Q4K  
還有當有人寄存證信函給你,你不要怕,存證信函在法律上沒什麼效力,只是證明他跟你講過,就這樣而已。 |l ~BdP  
如果你站得住腳就不要害怕。可是就有些人會寄存證信函嚇別人、又或是說保留法律追訴權。其實這些都是魔 DoPm{055J  
術師常用的錯誤引導,你想如果他可以告就直接告了,還保留什麼法律追溯。 A}\Rms 2  
2+GF:[$  
2uWzcy ?F  
最後跟大家說一個實際應用,如果在網路上要罵人,首先你不要指名道姓,某個字打馬賽克或是諧音是比較安全 ,[bcyf  
的,再來你不要做不是事實的謾罵,譬如說操你老木、幹xx,盡量用形容詞取代,例如卑鄙、下流,如果你真的 `>8|  
忍不住想罵幹xx,請確保你不在公然的範圍,最後大家請盡量用幽默一點的方式處理問題,畢竟大家都學魔術的 &/\0_CoTR\  
,不要太衝動,發表評論可以婉轉又有力,可以
參見範例 (U`7[F  
ZrA\a#z"<  
[ 此帖被djjohnny在2009-03-13 17:08重新編輯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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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該作者 1樓 發表于: 2009-03-13
順道補充...公然悔辱罪或妨礙風化罪~是要在3人以上之公眾場所(含網路)~才可以成立! e`$v\7K  
_k sp;kH?)  
而在提告方無法證明謾罵者是針對誰之前~被告者是有機會扭轉情勢 !   l}(~q!r  
O:7y-r0i  
基本上~除非提告者要求警方調查你電腦上的電磁紀錄~證明你有上過該網頁進行明確性的謾罵行為...才可能對你不利於勢... XtfL{Fy|T  
JpD YB  
v:6b&wS L3  
就算真的要告~也要由被羞辱者自己親自到警局寫3聯單~不過~通常~警方是會勸和不勸離就是了~以上= = C [2tH2*#  
wOi>i`D&  
)X^nzhZ2O"  
這讓我想到以前某一家18禁論壇管理員揚言想告我~最後對方卻選擇道歉談和解的事件...= =
[ 此帖被topsan在2009-03-13 22:00重新編輯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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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該作者 2樓 發表于: 2009-03-13
公然侮辱因該國小3.4年級就有交了把 Y,(eu*Za  
aYj3a;EmU  
老師都有在教你有沒有再聽!! 8:&@MZQ&!  
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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