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壇風格切換切換到寬版
  • 8913閱讀
  • 15回復

公開聲明關於高應大的事 [復制鏈接]

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離線海馬
用戶UID
15389
性別
男生
發帖
10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彰化and高雄
擅長領域
紙牌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0樓 發表于: 2008-09-07
六是Re:公開聲明關於高應大的事
引用第9樓短小于2008-09-07 20:48發表的  :
我也只能說你真的覺得你舉的例子很好嗎?[表情] =au!rda  
如果你覺得是的話我就幫你拍手兩下[表情] l 9g  
我從頭到尾沒叫學校或社團公開道歉喔~[表情] o)n)Z~  
.......
9Li&0E  
我看你擺明就是想來吵架的麻。你從頭到尾沒說公開道歉?那你幹麻提台大校長的事? Iz'Et'w8!  
後續補救做的好?你是希望我們做什麼?我們最大的做法就是開除社籍。 l?rLadvc  
難到你希望我們怎麼做?要不要找人幫你打那個學生一頓?還是賠個幾百幾千萬給你?還是連告都不用告,我們直接把他抓起來關好了?我都說了我只是來聲明這是屬於個人行為。如果你是因為被他侵害權益的話,我建議你,直接去告他比較實在。你在這裡留些五四三的他是看不到的。
離線summer
用戶UID
11284
性別
男生
發帖
2
魔幣
0
積分
0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北部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1樓 發表于: 2008-09-07
引用第9樓短小于2008-09-07 20:48發表的  :
我也只能說你真的覺得你舉的例子很好嗎?[表情] r} ^1dO  
如果你覺得是的話我就幫你拍手兩下[表情] #"?pY5 ("  
我從頭到尾沒叫學校或社團公開道歉喔~[表情] `-{? !  
.......
HS ]c~  
surNJ,)  
嘖嘖! E i>GhvRM  
我可以問問看如果腳色對調的話! bu<d>XR  
你今天變成海馬大大你要怎麼處理這件事?
離線lunch7776
用戶UID
13155
性別
不詳
發帖
23
魔幣
0
積分
0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街頭硬幣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2樓 發表于: 2008-09-08
痾...大家好 j}s/)}n|  
我是高應大的魔術社社長 <y~Ba@1u  
很抱歉有此事情發生 Yb_HvP  
不過經過我跟當事人談過之後 +F8K%.Q_  
當事人說有事情可以只接找他談 h(~/JW[  
這事情不需要在這裡筆戰  ;Ss!OFK  
只是聲明一下此事情跟魔術社沒有關係 Skr0WQ  
關於之前說要辦的捐血活動 QRrAyRf[  
我們已經在策劃 'UxI-L t  
如果有興趣的同好也可以來參加 ^Go,HiB  
詳細情形 %#~wFW|]x  
之後會在公佈 @9n|5.i  
現在很晚了 大家也都去睡覺了吧~~
離線cat1429

用戶UID
7335
性別
不詳
發帖
33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3樓 發表于: 2008-09-08
引用第11樓summer于2008-09-07 23:00發表的  :
嘖嘖! m;rr7{7X  
我可以問問看如果腳色對調的話! fibudkg'>  
你今天變成海馬大大你要怎麼處理這件事?
-} j(_] t  
嗯~有道理 D*VO;?D  
我也很想知道
離線okwap12321
用戶UID
12650
性別
不詳
發帖
6
魔幣
0
積分
0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4樓 發表于: 2008-09-16
讓他在奇摩被永久停權的人就是我(他現在換新帳號繼續爽賣嘛) 4ME$Z>eN  
V9Mr&8{S4  
我想那邊我後來發的文章(已被屏蔽)完全沒有提到高應大... ;r6YIS4@  
但如果你們有認識那位 賣家 (吳XX) 的... q2 7q/q8  
yX{7<\x   
能否轉答請教 他在奇摩那一堆 欠債不給 的賴帳生意要怎麼處理... ?q Q.Wj6Mj  
TJW8l[M  
他在網路對我 還有其他受害的買家們 都用 裝死 這一招 就夠了 5%QYe]D  
2^Im~p~ByE  
我真的很好奇他平常是怎樣的一個人
離線is90057
用戶UID
9442
性別
男生
發帖
9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5樓 發表于: 2008-09-16
Re:六是Re:公開聲明關於高應大的事
[我覺得短小的意思應該是說學校(社團)有義務教導基本法律之觀念,何者是違法的是非要分清楚,如果該員以學校(社團)之名義,那此事件非屬個人之行為,學校(社團)應盡快和該員做切割對貴校(貴社)比較有利,而非在此做唇槍舌劍之戰,我相信此事件純屬個案,而該論壇是一個自由的空間,每個人都有權利於此發表個人意見及看法,不須動不動就大動干戈,理直要氣合,得理要饒人。
[ 此貼被is90057在2008-09-16 15:45重新編輯 ]
快速回復
限100 字節
如果您在寫長篇帖子又不馬上發表,建議存為草稿
 
上一個 下一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