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第6樓厚積不發于2009-04-21 22:30發表的 :
為什麼會這樣? !
10月大女嬰 遭狠父丟熱鍋「你有種就把囡仔丟進鍋內煮!」在彰化縣和美鎮經營麵條批發的黃姓男子,昨天上午酒後與林姓同居人口角,因林女一句氣話,竟將兩人所生的十個月大女嬰丟進煮油麵的熱鍋內,林女雖趕緊將女兒撈起送醫,但全身九成五嚴重燙傷,性命垂危。
「那有法度?酒飲落去啊!」黃姓男子犯下大錯,語氣滿是無奈與懊悔;女嬰母親做完筆錄後回家,拒絕受訪。警方昨晚依殺人未遂罪嫌將黃姓男子移送法辦,檢方已聲請羈押獲准;警方並為林女及她兩名女兒聲請緊急保護令。
警方調查,四十七歲黃姓男子已離婚,十二年前與守寡的林姓女子(四十歲)同居,一起經營麵條批發。林女與前夫生的兩名兒子都已成年,她為黃生下兩名女兒,除被丟進熱鍋的十個月大女嬰外,還有一名已念小五的女兒,昨晚已被社會處強制安置。
經營麵條批發,一大早要起來煮麵,林女還要帶孩子,常有怨言,加上黃嗜酒,酒後常發酒瘋,兩人常爭吵。昨天黃和朋友又從深夜喝到上午八時,林女早已在煮麵,對他酒後影響工作已表不滿。
到上午十時十分,黃姓男子抱著女嬰逗弄,林女數落他愛喝酒、不做事,吵了起來,黃將孩子舉起,作勢要丟進鍋裡,林女回嗆:「你有種就把囡仔丟進鍋內煮」。
沒想到氣頭上的黃姓男子,真的將女兒丟進滾燙的大鍋裡,林女大驚,趕緊將女兒從鍋裡撈起,緊急先幫女嬰沖冷水後,再通知住在附近的長子,駕車將女嬰送至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,林女的雙手也遭開水燙傷。
燙傷女嬰不斷大哭,車子又塞在彰化市民生路上,她情急下抱著嬰兒下車,闖紅燈向民生路派出所求助,警方立即通報消防隊,用救護車將女嬰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。
和美派出所員警同時趕到麵店,以現行犯逮捕正要出門的黃姓男子,為他酒測,酒測值達零點四三毫克。
被丟進熱鍋的女嬰 腦死被父親丟到熱鍋燙煮的黃姓女嬰,情況惡化已成腦死狀態,她的母親不忍女兒再受電擊等侵入性急救的痛苦,已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;彰化基督教醫院目前試圖透過藥物,搶救她的生命。
彰基急診部長周志中說,黃姓女嬰診斷全身百分之八十四燒燙傷,一般燒燙傷面積達百分之廿就有生命危險,女嬰生命危險程度,正和燒燙傷面積呈正比。昨天她的血壓、心跳等各項生命指數極不穩定,忽高忽低。
醫師指出,一個月大嬰兒每分鐘心跳為一百至一百卅下,黃姓女嬰每分鐘一度高達二百下,昨天又降至一百以下,且血壓也下降,目前靠升壓器維持穩定,呼吸則完全仰賴人工呼器維持。
彰基因女嬰母親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時,再三拜託醫院,在不造成女兒痛苦的情形下,希望醫院仍全力搶救,她並許願「只要女兒好起來,會吃長齋還願」。彰基也因為她的要求,仍積極用藥物搶救已成腦死的女嬰。
「好好一個女兒變成這樣,我要給他看,看自己做了什麼事」,女嬰的母親昨天一度請求縣政府社工員帶女兒的生父來探視,「我要讓他悔恨一輩子」,因黃姓男子已被聲押作罷。
社工員表示,前天事情剛發生時,女嬰的母親林姓女子還百般維護同居人,也就是女嬰的生父,拜託不要報警;看到女兒在死亡邊緣掙扎的慘狀,昨天態度完全轉變,表示「不會原諒他,很想離開那種人」。
「看到女兒被燙傷的模樣,我好想跳樓」,林姓女子表示,這次一定要離開男友,不會再原諒他。
林姓女子說,以前雖然很氣男友一喝酒就發酒瘋,但總是想:那是寶貝孩子的爸爸,還是希望能夠「拉他一把」。這一次她是鐵了心,考慮把房子賣掉搬走。
彰基:燙傷女嬰存活至今 是奇蹟被丟入熱水鍋的黃姓女嬰住院第3天,彰化基督教醫院急診部部長周志中今天指出,女嬰全身燒燙傷面積高達84%,能存活到現在可說是奇蹟,未來女嬰將面臨細菌感染的問題。
周志中表示,黃姓女嬰昨天狀況曾一度惡化,醫師向女嬰的母親林姓女子說明情況後,林女簽下放棄部分醫療項目搶救的同意書,不對女嬰進行電擊和心臟按摩;截至今天下午為止,雖仍處在危急狀態,但女嬰狀況已穩定下來。
周志中說,目前黃姓女嬰的血壓維持正常,心跳次數偏高,排尿則正常,女嬰需要用呼吸器維持呼吸,另用升壓劑維持血壓。
周志中表示,黃姓女嬰燒燙傷面積高達84%,從發生意外到現在能存活3天可以說是奇蹟,現在狀況雖然暫時穩定下來,不過女嬰緊接著要面對的就是細菌感染的問題,他擔心細菌感染會引發敗血症以及器官衰竭。
有媒體報導女嬰已腦死,周志中說明,由於女嬰全身幾乎都被燒燙傷,為減低女嬰的疼痛感,在女嬰第1天住院時,醫師就進行全身麻醉,女嬰對來自外界的刺激沒有感覺,因此無法判定女嬰是不是已經腦死。
周志中說,女嬰即使脫離危險期,未來還要進行植皮、去除疤痕的手術,心理方面也需要專業人士的輔導和親友的支持,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。
燙傷女嬰不治 檢:母親無犯意應無刑責黃姓女嬰被父親丟入熱水鍋中傷重不治,彰化地檢署表示,全案朝殺人罪方向偵辦,刑度是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,至於母親目前研判無犯意,依事證推斷應無刑責。
彰化縣和美鎮的1對同居男女18日中午發生爭吵,黃姓男子抱起兩人所生10個月大的女嬰和林姓女子吵架,兩人互嗆,林女對黃姓男子嗆聲「有種就把小孩子丟入鍋子內」,黃姓男子一氣之下把女嬰丟入熱水鍋中,女嬰傷重被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,黃姓嫌疑人被依殺人罪嫌遭檢方聲押獲准。
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慧瓊說,女嬰上午死亡後,全案改朝殺人罪方向偵辦,黃姓男子將面臨殺人罪刑,刑度是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,,由於黃姓男子施暴對象是幼童,可加重1/2的刑度。
至於在生母的部分,檢方認為,生母只是在講氣話,沒有教唆殺人的意圖,而且女嬰被丟入熱水鍋後,林女也伸手搶救,研判無犯意,依目前事證推斷,女嬰母親應該沒有刑責。
承辦此案的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吳怡盈則說,黃姓男子在偵訊過程中已經表達悔意,黃姓女嬰的案件是一個令人心痛和遺憾的案子,希望全天下的父母為了小孩能做最好的打算和生活上的安排,小孩是無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