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想問大家,請問三原則也適用在同行嗎?
因為我常常跟同行的交換秘密,這是否也算違反?
三原則真是有些漏洞是吧@@?
還是說,如果是自己發明因此得到專利的魔術才有差?
我最近再想,就是魔術真的值得推廣嗎?
如果推廣到大家都覺得不新奇的話,是不是反效果?
大家應該都是因為有興趣才學的,但推廣出去,也不一定是想學才接受
或許有些人抱著可以因此解開心中的疑惑才接受的呢?!
像我旁邊很多朋友都跟我學ˊˋ
但我教出去五個人大概有兩個會想練......
另外三個真想瞬間讓他們消失...
我也不確定"教學"跟"推廣"是不是有差
另外那五個也不是亂教的,不知道大家會不會有種原則,就是:[沒辦法了,竟然被看到了只好教妳們。]
我就是這樣...自己造孽阿~我都跟觀眾說:[看得破綻我就教你]
那五個就是看得到的...那麼多人看我表演,就那五個眼最尖。
不過看到他們有學習我也就算了...
這樣講好像是我技術差,常出紕漏...才會被他們看穿,這點我承認,[人有失手,馬有失蹄!人都會有失手的時候阿!!]
我活該!
但是,魔術真的值得推廣給大家嗎?
想學跟想知道,不用我說@@ 大家都知道,如果只是想知道秘密,那感覺很差!
我本身有在玩YO-YO@@不知道板上有沒有人玩
不管你會不會玩,玩YO-YO的大家都支持推廣,讓全台都有這種技術,以培養好的選手。
那魔術呢?是不是也可以用這樣的心態推廣出去,讓台灣也有有極大潛力的玩家脫穎而出,還是說有某部份的人,純粹想知道秘密?全台的魔術人口也不少吧,但大家也都是有實際練習的
我只是想知道,魔術是否可以像音樂、街舞、競技...等等的任何運動、技術一樣的推廣呢?
這樣說起來,感覺魔術好像都是自私的
但是魔術師又能夠無私的把最好的演出呈現在觀眾眼前。
魔術!還真矛盾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