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壇風格切換切換到寬版
  • 10388閱讀
  • 15回復

公開聲明關於高應大的事 [復制鏈接]

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離線海馬
用戶UID
15389
性別
男生
發帖
10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彰化and高雄
擅長領域
紙牌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0樓 發表于: 2008-09-07
六是Re:公開聲明關於高應大的事
引用第9樓短小于2008-09-07 20:48發表的  :
我也只能說你真的覺得你舉的例子很好嗎?[表情] .szs?  
如果你覺得是的話我就幫你拍手兩下[表情] ~-"<)XPe  
我從頭到尾沒叫學校或社團公開道歉喔~[表情] *ybwl Lg  
.......
8?n6\cF  
我看你擺明就是想來吵架的麻。你從頭到尾沒說公開道歉?那你幹麻提台大校長的事? =,*4:TU  
後續補救做的好?你是希望我們做什麼?我們最大的做法就是開除社籍。 jslfq@5v  
難到你希望我們怎麼做?要不要找人幫你打那個學生一頓?還是賠個幾百幾千萬給你?還是連告都不用告,我們直接把他抓起來關好了?我都說了我只是來聲明這是屬於個人行為。如果你是因為被他侵害權益的話,我建議你,直接去告他比較實在。你在這裡留些五四三的他是看不到的。
離線summer
用戶UID
11284
性別
男生
發帖
2
魔幣
0
積分
0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北部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1樓 發表于: 2008-09-07
引用第9樓短小于2008-09-07 20:48發表的  :
我也只能說你真的覺得你舉的例子很好嗎?[表情] ~[J&n-bJU  
如果你覺得是的話我就幫你拍手兩下[表情] .ZK|%VGW  
我從頭到尾沒叫學校或社團公開道歉喔~[表情] _ ]W }6?i  
.......
9$9Pv%F:j  
B!Ss 35<  
嘖嘖! =Yxu {]G  
我可以問問看如果腳色對調的話! c'9-SY1'~  
你今天變成海馬大大你要怎麼處理這件事?
離線lunch7776
用戶UID
13155
性別
不詳
發帖
23
魔幣
0
積分
0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街頭硬幣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2樓 發表于: 2008-09-08
痾...大家好 R+c  {Pl  
我是高應大的魔術社社長 )xJo/{?  
很抱歉有此事情發生 q><E?  
不過經過我跟當事人談過之後 uW.)(l  
當事人說有事情可以只接找他談 )8H5ovj.  
這事情不需要在這裡筆戰 ^,Sl^ 9K  
只是聲明一下此事情跟魔術社沒有關係 G(alM=q  
關於之前說要辦的捐血活動  c`' 2  
我們已經在策劃 y.zS?vv2g  
如果有興趣的同好也可以來參加 a;Nj'M~U  
詳細情形 (5l5@MN  
之後會在公佈 ,{@,dw`lUz  
現在很晚了 大家也都去睡覺了吧~~
離線cat1429

用戶UID
7335
性別
不詳
發帖
33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3樓 發表于: 2008-09-08
引用第11樓summer于2008-09-07 23:00發表的  :
嘖嘖! dU]>  
我可以問問看如果腳色對調的話! gt3;Xi  
你今天變成海馬大大你要怎麼處理這件事?
Gc) Zu`67  
嗯~有道理 RVmD&  
我也很想知道
離線okwap12321
用戶UID
12650
性別
不詳
發帖
6
魔幣
0
積分
0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4樓 發表于: 2008-09-16
讓他在奇摩被永久停權的人就是我(他現在換新帳號繼續爽賣嘛) |C9qM  
c43" o  
我想那邊我後來發的文章(已被屏蔽)完全沒有提到高應大... K[ZgT$zZ  
但如果你們有認識那位 賣家 (吳XX) 的... GI}h )T  
_DChNX   
能否轉答請教 他在奇摩那一堆 欠債不給 的賴帳生意要怎麼處理... :%Dw3IrOM  
<!h&h  
他在網路對我 還有其他受害的買家們 都用 裝死 這一招 就夠了 Ws[[Me, =  
`;L0ax  
我真的很好奇他平常是怎樣的一個人
離線is90057
用戶UID
9442
性別
男生
發帖
9
魔幣
0
積分
1
貢獻值
0
交易幣
0
M幣
0
Facebook
未填寫
我的地盤
擅長領域
警告次數
(0)
只看該作者 15樓 發表于: 2008-09-16
Re:六是Re:公開聲明關於高應大的事
[我覺得短小的意思應該是說學校(社團)有義務教導基本法律之觀念,何者是違法的是非要分清楚,如果該員以學校(社團)之名義,那此事件非屬個人之行為,學校(社團)應盡快和該員做切割對貴校(貴社)比較有利,而非在此做唇槍舌劍之戰,我相信此事件純屬個案,而該論壇是一個自由的空間,每個人都有權利於此發表個人意見及看法,不須動不動就大動干戈,理直要氣合,得理要饒人。
[ 此貼被is90057在2008-09-16 15:45重新編輯 ]
快速回復
限100 字節
如果您在寫長篇帖子又不馬上發表,建議存為草稿
 
上一個 下一個